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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仑区招投标中心职能
       根据《中共宁波市委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仑区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的通知》(甬党[2002]13号)和区编委[2002]3号会议纪要精神,结合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区委常委[2003]8号会议纪要意见,于2003年1月成立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。区招投标中心为区政府正局级直属事业单位。

一、职能范围
(一)负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、勘察、施工、监理招投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的采购招投标。
(二)负责办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、拍卖、挂牌。
(三)负责办理政府采购和其它公共权益与服务的竞标交易业务。
(四)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业务。
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负责办理招标申请、投标报名登记手续;办理招标信息、中标公告发布事务;为交易双方和中介机构提供交易场所、信息资料、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,为行业监管和行政监督机构进驻中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(二)负责办理开标、评标、签约等相关事务。
(三)负责办理评标专家库使用事务。
(四)负责办理工程直接发包、定向采购及其它竞标交易等业务相关手续。
(五)负责办理招投标活动情况统计、分析及相关资料存档事务,并报送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。
(六)建立投标企业、供应商、中介机构、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。
(七)维护中心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,调解交易活动中的各种纠纷。
(八)按规定统一收取招投标有关费用。
(九)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。

联系电话: (0574) 86781475    传真:(0574)86781476  监督电话:(0574)86781475
负责人:贝忠尧   地址: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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